新快报:手机漫游费新定案下月实施
2008年2月21日 14:36:23 源自:金羊网-新快报 〖

-新快报记者 郑平

争议仍未平息,专家认为新定案属过渡性质

2月13日,信产部和发改委发出公告,调整后的手机漫游费主叫上限标准降为每分钟0.6元,被叫上限标准降为每分钟0.4元,这一方案从3月1日起正式生效。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统计,在物价快速上涨的大背景下,电信资费是过去一年里唯一下调的产品。但听证会和最终调整结果出来以后,消费者的反应却让相关部门始料不及。

一名信产部官员表示,“本来是本着好意下调手机资费,各方的反应却让人有点心灰意冷”。

消费者三大质疑

质疑1:为何不直接取消漫游费

漫游费上限最新方案出台后,根据发改委的说法,最终定案比原来的上限的下调幅度达71%。但根据新浪网易等网站所发起的网络调查,8成以上的用户不满意漫游费最终修改版本。许多消费者质疑道,为何不直接取消漫游费。对此,北邮教授吕廷杰解释称,手机漫游并非没有成本,并具有经济杠杆作用,如果简单取消了漫游建立费并相应降低长途费,“结局是高资费地区不可避免地要降价,并同时失去补贴低资费地区的能力,进而导致低资费地区涨价。此外,还会导致固网与移动网资费结构的趋同,并进而加速固网运营商的衰落,这在我国尚未配套推出全业务经营的市场准入措施之前,对于同为国有独资或控股公司的固网运营商而言是不公平的”。

质疑2:漫游时为何未单向收费

单向收费已成功实施的大背景下,不少消费者质疑,既然本地通话已基本实现了单向收费,为什么漫游费上限调整方案中被叫还收取费用?

面对用户的质疑,信产部在2月15日的答记者问中称,最终方案已考虑本地单向收费因素,漫游状态被叫收取的费用是长途费用。例如,一北京用户A漫游到上海,北京的另一用户B在北京拨打A用户,B用户并不知道A用户已漫游到上海,B用户支付的费用只是本地通话费;A用户接听电话需要占用长途,发生长途费用,若由B用户支付则不尽合理,因此长途费用应由A用户承担,所以国内漫游状态下被叫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

但有网友质疑,漫游通话实际上有三种情况,但信产部只考虑到通话双方发生长途的情况,未对只占用本地通话网络的漫游情形作出解释,难以令公众满意。

质疑3:漫游上限下降,实际通话费未必下降

不少消费者认为,即使这个最终定案,也比不少运营商目前推行的漫游资费标准要高。因此用户质疑,“虽然政府的上限降了,运营商基本上不用调整,手机用户电话费也没有降低”。另有人质疑这样的调整根本没有必要。

信产部专家何霞解释称,限管制不是定价,它实际上是一种资费管理方式。作为一种国际通行的主流管制方式,我国目前已对国内长途、国际长途及台港澳长途、移动电话国内漫游、固定电话本地网营业区间通话费等四项业务都实施了价格上限管制。

“不是说将来的价格就是0.6元和0.4元,而是天花板,实际资费只能更低,而不能更高”,何霞强调。

据了解,目前移动运营商仍有极少数情况下高于最新定案,信产部在13日公布最新定案后,广东、上海等地运营商已着手调整资费结构,用户实际上仍可从中受益不少。

-相关链接

专家预测最新定案属过渡性质

信产部一名专家表示,电信资费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管从信产部的最新定案来看,还是各地运营商实行的有效资费来看,“电信资费仍有不少下调的空间”。

他个人预测,本次出台的新方案最多会维持一年到两年时间。

在本轮漫游费大讨论期间,不少专家已经对“漫游费成本为零”的说法作出了澄清。面对消费者要求公开漫游费成本的呼声,相关专家表示,漫游费成本太复杂,真的很难计算。

一名业内专家解释说,电信经济已超越了传统的工业经济范畴,在成本核算方面,除了设备、人力等有形成本以外,共同分担成本和业务分担成本非常难以计算,“这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经济难题”。

此外,该专家认为,我国法律关于商品定价基于成本的指导思想是典型的传统工业经济思维。一方面法律要求公开成本,一方面成本难以简单核算,就此形成了悖论。

精彩推荐
图酷频道
杂志在线
热点搜索
娱乐频道
资讯频道